如果在2003年选秀大会上,手握榜眼签的底特律活塞队选中的是卡梅隆·安东尼,而非米利西奇,那么在之后的几年里,活塞队能取得比问鼎一次更辉煌的成就么?
虽然离那场群星荟萃、不同凡响的选秀盛会已经过去十七年之久了,但是有关于“活塞队与安东尼”的话题却一直像那朵未曾占有的红玫瑰一样惹人心痒,总会在你闲拾桌上白米粒的平淡时光里,突然就牵着你思绪万千,畅想着如果重新选择,故事的结局是否就会有所不同。
作为故事的当事人之一,当卡梅隆·安东尼的职业生涯临近黄昏却依然两手空空时,他本人也不无向往做出了假设:
“如果我被活塞队选中,也许我已经有两到三枚总冠军戒指了。”
考虑到米利西奇坐在板凳席末端专心看守饮水机就随队混到了一枚总冠军戒指,这名未来名人堂成员的假设似乎并非毫无根据。
试想一下,如果一套在2002-03赛季就排名东部第一、打到东部决赛的阵容班底,能够引进一名在大学期间就享誉全美的天才得分手,那么活塞队在账面上的整体实力定能得到极大的提升。
但阵容搭配从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夺冠的配方也不是个体的替换就能轻松配成。
要想推测安东尼在底特律的际遇,我们首先要搞清楚那支活塞队的夺冠窗口期到底有多久?安东尼是否适合这支球队?如果成长的环境不同,他又会变成怎样的球员?然后再探讨他的个人能力可以给予活塞队多大的帮助?最后才能推断出他在活塞队所能争取到的成就。
考虑到拉希德·华莱士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要敲定的是:
在2003-04赛季中期那笔涉及拉希德·华莱士(正处于备受质疑的交易价值低谷,活塞为他和迈克·詹姆斯付出了苏拉、选秀权、补偿金和添头)的三方交易一定会达成,否则那支活塞队就失去了灵魂,如果是在“小球时代”,即使没有拉希德,安东尼和普林斯同时首发出场也是可行的,但在大前锋盛世中,拉希德却是不可或缺的。
另外,因为“大本钟”华莱士在2006年合同到期后,公牛给大本开出了4年6000万的肥约!作为对比,同时期邓肯和科比的年薪是1700万+,即使没有公牛队的报价,也会有其他球队对这名顶级防守支柱进行追逐,而32岁的大本是不可能错过职业生涯中这唯一一次签下大合同的机会的,所以活塞队根本就留不住大本。
为了弥补大本的空缺,活塞队在2006-07赛季中期以底薪签下了被费城买断的克里斯·韦伯,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活塞队阵容的争冠实力。
到了2007-08赛季,拉希德·华莱士从巅峰期滑落,活塞队的内线配置不复从前,但甜瓜和普林斯也会在此时步入巅峰期,比卢普斯和汉密尔顿依然强势,只要保留住核心班底,活塞队就仍身处联盟顶级豪强之列。可是到2008-09赛季结束后,活塞队原有核心的集体老化(拉希德34岁、比卢普斯32岁、汉密尔顿31岁)就会让其由盛转衰,内线的短板也会在与骑士队和魔术队的较量中暴露无遗。
所以如果不考虑活塞队后续的运营和补强的话,2003-04到2008-09的这六个赛季就是那支底特律活塞队整体实力最强盛的“夺冠窗口期”。
确定好了窗口期后,我们再来考虑安东尼和活塞队的兼容性问题。
常言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在崇尚蓝领精神的汽车城里,似乎只有那些愿意放下身段,在繁杂、不光彩的脏活累活中摸爬滚打的家伙们才能得到这座城市真正的欣赏和认同。
从“微笑刺客”、兰比尔、罗德曼、杜马斯和维尼·约翰逊的“坏孩子军团”,到比卢普斯、大本、拉希德、普林斯和汉密尔顿的“活塞五虎”。
铁血凶悍、团队至上、低调沉稳、抗压逆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这支活塞队的基因。
他们不是没有过惊艳绝伦的天才,两届全明星“票王”、被誉为“乔丹接班人”的格兰特·希尔也曾绽放于此,但却始终与这里格格不入,到头来,希尔的33号球衣也未能飘扬在活塞队的主场上空。
而卡梅隆·安东尼踏入联盟时的风头并不逊色于希尔。
他是四强赛最杰出球员(MOP),仅用一年时间就带领雪城大学征服全美、打进NCAA决赛,在决赛夜上更是轰出了20分10篮板7助攻的全能表现,以一己之力击败了强手如云的堪萨斯,捧得NCAA冠军奖杯。
他有着全面而细腻的进攻技巧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大将风度,在选秀前就已经和不世出的勒布朗·詹姆斯并成为“绝代双骄”。
如此光鲜亮丽的天才来到本不受媒体待见的底特律活塞,当他露出迷人的笑容将所有的镁光灯都聚焦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时,被晾在一边的老几位难免会心生不快。
作为那支活塞队更衣室领袖之一,本·华莱士在近日参加的一档播客节目中所表达的意思就很清楚:
“如果当年活塞选了安东尼,以甜瓜的球风很可能会打乱球队本来的化学反应,那样我们就没有办法夺冠。”
言下之意是——我们可不想围绕着什么天才打球!
与团队至上同样可以被称之为活塞队传统的是他们对天才得分手的排挤。
1989年,“坏孩子军团”将队内头号得分手阿德里安·丹特利排挤到了小牛;2009年,比卢普斯被交易走后留下的“四虎”彻底孤立了艾弗森;2010年,杜马斯从自由市场上重金买下的本·戈登和维拉纽瓦在底特律过得也并不快乐。这些案例都让人不由的担心起安东尼在活塞队的境遇。
不过乐观来看,上述诸位都是“空降”过来的球员,初入联盟就身披同一战袍的安东尼是自己选中的球员,未必就会遭受到同一级别的排挤,在队内掷地有声的比卢普斯也有能力和义务将这名小兄弟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毕竟在安东尼锋芒大盛的掘金队时期,比卢普斯就扮演着他老大哥的角色,并且在两人合作的第一个赛季就推动那支掘金队闯进了西决。
所以我们应该相信比卢普斯的领导力可以收服当时涉世未深的甜瓜。
初到活塞时,老大哥们肯定会给甜瓜点儿颜色看看,告诉他这儿到底由谁说了算,只要捋清楚了,小老弟当然就是自己人了,甜瓜到哪都能和大家打成一片的性格也有助于他们在球场之外建立羁绊,等到这两片江湖连在一起,再踏上球场时,就是他们一起面对全世界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东尼虽然爱出风头,但却并不热衷于掌控更衣室内的话语权。甜瓜虽然痴迷单打,但却绝非不懂得分享球,大学期间甜瓜场均2.2助攻,新秀赛季场均2.8次,他的组织才能未必就在喜欢高位发牌的普林斯之下。
篮球场上终归是用实力说话的。
到了队内训练中,活塞队的球员们应该很快就能切身意识到——安东尼的进攻本领绝对配得上与日俱增的战术地位,当甜瓜玩命拼抢前场篮板、不断把球砸进篮筐时(新秀赛季就扣了121个),他的激情也会加速得到老大哥们的认可,让他们找到欣赏安东尼比赛风格的方式,而且安东尼的自主得分能力也能为那支活塞队提供急需的帮助,这点我们留到后面再说。
到了活塞队在拉里·布朗手下打球,人们便自然会担心安东尼是否也会像米利西奇那样郁郁不得志。毕竟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上,安东尼就曾有过在拉里·布朗账下将板凳坐穿的惨痛经历。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底特律活塞队当初在第二顺位选择米利西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当时2002年进入联盟的普林斯刚刚打完了新秀赛季,场均3.3分1.1篮板,所以并不存在因为小前锋位置上已经有了普林斯就跳过安东尼的道理。
真正的原因是活塞队在休赛期将原来的首发大前锋克利福德·罗宾逊(场均12.2分3.9蓝3.3助攻、能里能外)打包交易到了勇士,以换取鲍勃·苏拉(之后成了交易拉希德的重要筹码之一),造成了大前锋位置上的人手短缺。
而恰逢此时,活塞队的总经理乔·杜马斯又在试训过程中被米利西奇的身高、身体素质和技巧所折服,他认为米利西奇定能在活塞队扮演重要的角色,于是就有了后来在选秀夜上的决定。
结果我们都知道了,米利西奇三年时间里一共只获得了553分钟的上场时间,场均只能拿到1.58分和1.19个篮板球,直到被交易至魔术队,他的职业生涯才终于有了起色,成为一名场均7.6分4.1篮板2.1盖帽的重要轮换球员。
米利西奇在活塞队将板凳坐穿的悲惨遭遇一方面要归罪于球队主教练拉里·布朗对新人的打压,另一方面则要怪他自身即战力不足。
虽然米利西奇的试训表现极佳,但是在登陆NBA之前,他并没有打过任何高水平的篮球联赛,个人的即战力与征服NCAA的卡梅隆·安东尼根本就无法同日而语!
而且篮球比赛和单项试训完全是两码事,即使是在队内的竞争中,米利西奇也无法在与大他一届的土耳其长人奥库身上占到任何便宜,要知道,后者在拉里·布朗手下就能得到场均22.3分钟的上场时间,由此可见,拉里·布朗并不是当真不给新人机会,米利西奇的失败终究还是实力不济。
虽然固执、老派的拉里·布朗是出了名的喜欢论资排辈、打压新人,但是安东尼在这支活塞队的竞争对手就只有大他一届的普林斯而已,两人同样青涩,在球场上各有所长。
虽然在新秀赛季初期,拉里·布朗大概率会对甜瓜的上场时间进行限制,让他给普林斯打几场替补,借此压压他的气焰,让队内的老将们得到足够的尊重。
但在考察期结束,安东尼赢得队友和教练的信任后,他就能顺理成章的坐上首发席位。
要知道,在现实世界中,新秀赛季的安东尼就能交出场均21分6.1篮板2.8助攻1.2抢断的成绩单,还以队内头号得分手的身份带领掘金队时隔八年重新闯入季后赛的大门,这种个人能力不是换一支球队就能轻易改变的。
诚然,安东尼身上有不少缺点:
糟糕的投篮选择、不佳的防守习惯、容易意气用事的莽撞性格,缺乏领袖气质。
过于痴迷个人进攻的比赛方式也让他影响比赛的方式变得极其单一,他在球场上的WS(胜利贡献值)主要依赖于进攻端的表现,而不是防守。在漫长的职业生涯里,他单赛季在防守端的WS最多只有3.0,这也让他与其他超级明星拉开了差距,作为对比,安东尼职业生涯1114场比赛的累计WS只有102,而同届的詹姆斯是236.1,韦德是120.7,只打了不到900场的波什也有106,这就是安东尼始终无法触摸到总冠军戒指的重要原因。
在活塞队的体系中,也不可能给他凌驾于全队之上的场均18次出手,平摊后大概只会分到10次到12次左右,这当然会让安东尼不痛快,却也有助于优化他的比赛方式,同时这里也不需要他去扮演不擅长的领袖,他只需要去专注于自己的角色。
试想一下,如果安东尼在进攻端连续投丢两个毫无道理的出手,亦或者是在防守端出现一个回合的愣神溜号,拉里·布朗教练马上就会派普林斯替换上场,同时把安东尼拉到板凳席臭骂一顿,天知道,安东尼受得了受不了......毕竟拉里·布朗的当众斥责和没完没了碎碎念可是能把内特·罗宾逊搞到崩溃的那种。
总之,要想在这支活塞队打上球,就至少要努力打出平均水准以上的防守,学会团队作战的方式,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得到施展个人才华的许可。
届时到底是一念成佛,还是一念成魔?就要看安东尼自己的造化了。
不过很多人或许都忘了,这时期的拉里·布朗刚刚经历过篮球史上最狂荡不羁、离经叛道的天才阿伦·艾弗森了,在共事过的整整六年时间里,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最初的针锋相对转变成了后来的相互支持,到最后,拉里·布朗甚至还给出了“艾弗森是我见过最伟大球员”的评价,和艾弗森变成了亦父亦友的关系。
面对另一个梳着一头地垄沟的叛逆少年,他或许会更有经验,也更有耐心。考虑到这一点,我个人还是愿意相信拉里·布朗是能处理好和安东尼的关系的。
有趣的是,当年拉里·布朗接过活塞队教鞭时,本来是坚信球队会选中安东尼的,但总经理杜马斯在只安排了两场米利西奇的单独试训时就已经被这名神秘的大个子迷得神魂颠倒了,根本没给安东尼、韦德和波什的试训的机会......而在多年之后,布朗坚信——如果当时选中的是安东尼,球队将会获得更多的总冠军。
众所周知,底特律活塞队是一支以防守为根基的球队。
2002-03赛季,活塞队场均失分87.7,排名联盟第一;2003-04,场均失分84.3分,与马刺队并列第一;2004-05,场均失分89.5,联盟第二;2005-06,场均失分90.2,联盟第三;2006-07,大本走后,他们依然能将场均失分保持在91.8的水准,排名联盟第二;2007-08,场均失分90.1,重回联盟第一。
由上可见,密不透风、固若金汤的防守才是活塞队连续六次至少杀到东部决赛的根本。
但问题在于,活塞队的防守并不是牢不可破的。
在面对顶尖外围持球得分手时,普林斯的防守效果其实并不好,身形削瘦、拥有一双长臂的他明显更擅于协防补位和盯防射手,而非锁定持球人。
2005年总决赛,吉诺比利在他身上打出了FMVP级别的进攻水准,左右了战局;2006年东部决赛,韦德在普林斯的防守下,场均以61.7%的恐怖命中率轰下26.7分,完全主宰了场上的生杀大权;2007年东部决赛第五场,詹姆斯包揽骑士队最后25分,全场狂砍48分时,普林斯也显得毫无招架之力。
当活塞队的防守无法阻拦强力持球得分手的冲击时,活塞队进攻火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被无限放大,这也是活塞队一直无法更进一步的关键原因。
活塞全队上下有靠谱自主进攻能力且能牵制对方防守部署的得分点只有昌西、汉密尔顿和拉希德三人。不过这三位的攻坚能力从不处于联盟顶尖水准,在遭遇重点防守针对时,难免会出现剧烈的起伏:
2005年总决赛,拉希德场均出手11.4次,却只能得到10.9分;2006年东部决赛,汉密尔顿的投篮命中率也只有37.8%,2003年和2004年,比卢普斯在季后赛中的投篮命中率连续两年不足四成。
攻坚稳定性不佳的三位,一旦有一人进攻手感不顺或拉希德陷入犯规麻烦,活塞队的进攻水平就会跟着急剧下滑。同时因为板凳上没有值得信赖的进攻强点,在比赛进入阵容轮转时,很容易被对手拉开分差,所以就造成了活塞队极度依赖先发五虎的恶性循环。
可是既要核心球员保持长时间、高强度的防守质量,又要他们承担起攻坚取分的重任,这显然有些不切实际,以致于打到最后,五虎精疲力竭、全队的攻防水准下滑后,他们便很难再咬住比分。
为了增加得分点,活塞队经常为普林斯设计一些通过交叉跑位去强吃对方小个子后卫的错位机会,打算借此发挥普林斯的尺寸优势,但是效果却只能算是马马虎虎,并未减轻三大核心身上的攻坚压力。
根据上面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活塞队其实是需要另一名持球得分点的。
他们需要有人能在现有的三位核心手风不顺时挺身而出,打破僵局,也需要有自主进攻能力的得分手能带着板凳阵容攻城拔寨,让其他主力得到必要的喘息。
而这些任务对于安东尼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安东尼身高2.03米,体重104公斤,力量出众,臀部硕大,有着从三分线外到低位的全套持球进攻技巧。年轻时的他还不是后来喜欢在腰位没完没了摆三威胁然后以干拔强投为主要终结手段的低效得分手,进联盟头几年的他虽然强投稳定性与巅峰期尚有差距,但是爆发力、速度和弹速却明显要更胜一筹(职业生涯前五个赛季,安东尼一共扣了656个,之后十二个赛季,他只扣了347个)。
他可以利用突破爆发力将大个子防守人过个干净,也可以用力量去碾压锋卫线上的绝大多数球员,在转换快攻中更是所向披靡的存在之一。最重要的是,自带大将风度的他无论面对何种比赛强度,都能泰然自若的完成取分,这对于擅长提升比赛强度的活塞队而言尤为重要。
姚明称那时期的安东尼是全联盟快攻最擅长快攻的球员,防守悍将伊戈达拉甚至认为安东尼是全联盟最难防守的球员。
如果有安东尼这张牌可打,活塞队不仅仅是多了一个持球得分点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有了一个可以和顶级天赋球员对垒的王牌。
虽然安东尼的无球防守颇为不堪,但是在对位科比和詹姆斯这种级别的持球得分手时,他的防守积极性、意愿和强度就会被激发到一个更高的档次。而且有双华莱士支撑防守体系,安东尼个人的防守缺陷也不会显得特别致命。只要活塞队能扛得住对手的进攻,回过头来,就能照对手鼻梁上打出这记强有力的重拳!
这就是安东尼在这支球队的意义。
有别于队友本·华莱士的观点,那支活塞队的老大昌西·比卢普斯相信:
“如果安东尼能加入我们,我们一定能夺得三个总冠军。因为我和他后来在掘金队搭档过,所以我知道他是怎样的球员。”
在丹佛掘金队与比卢普斯搭档的第一个赛季是卡梅隆·安东尼职业生涯最成功的一个赛季(合作的第二个赛季,球队主教练乔治·卡尔赛季中身患重病,让掘金队变成了托管状态),第二成功的赛季则要属年迈的贾森·基德加盟纽约、小斯早早报销的2012-13赛季。
2008-09赛季,安东尼身边的队友是:比卢普斯、邓台·琼斯、JR·史密斯、肯扬·马丁、内内;
2012-13赛季,队友则是:基德、费尔顿、JR·史密斯、香波特、肯扬·马丁、泰森·钱德勒;
从这两套阵容中可以分析出:优秀的指挥官能让安东尼变得更好,安东尼的成功少不了蓝领内线为他保驾护航,他虽然无法同另一名以面框进攻为主的锋线共存,但却容得下像JR这样的神经刀在外线为所欲为。
所以,安东尼完全可以和比卢普斯、汉密尔顿和双华莱士共创大业,至于普林斯,安东尼也可以在阵容轮转时同他进行互补,再加上板凳席上的麦克戴斯,活塞队甚至还有了深度上的优势。
那么,以这套阵容征战那些年的季后赛,活塞队的结局会有何不同呢?
试想一下,在2005年总决赛,当马努·吉诺比利在活塞队的禁区内闲庭信步、拉希德·华莱士又被邓肯压制的透不过气时,如果有安东尼站在马刺队锋卫线面前的话,那年的活塞队或许就有机会完成卫冕;
2006年东部决赛,当韦德风驰电掣、杀进杀出时,如果有安东尼可以重拳回应的话,那年与小牛队会师总决赛的有可能就是活塞队;
2007年东部决赛,当勒布朗·詹姆斯掀起摧枯拉朽之势、把普林斯打到迷失自我时,如果有安东尼站出来进行对轰的话,马刺队的夺冠之旅恐怕就不会那么轻松;
2008年东部决赛,当绿衫军三巨头联手发力时,如果有安东尼增厚阵容的深度和天赋,胜利的天平便有机会倾向活塞这方;
2009年季后赛,步入巅峰期的安东尼会在昌西的推动下全面爆发,让活塞与骑士、凯尔特人和魔术在东部形成四强相持的状态;
前面的四轮系列赛就是活塞队在夺冠窗口期内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节点,受益于东部整体实力的羸弱,在其他系列赛中,活塞队并没遭遇到同级别的考验,即使安东尼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内影响到球队原有的化学反应,活塞队的整体实力也能将进程推进到这些关键节点上。
如果活塞队能够保持健康的话,除2004年的那一冠外(湖人队的内部矛盾已经不可调和),2005年是活塞队最有希望问鼎的一年,因为在那一年邓肯受脚伤困扰、状态大不如前,帕克还未成长到全明星级别;到了2006年,活塞队也非常有希望闯进总决赛,不过他们未必会是那支小牛队的对手,因为活塞队并没有韦德那样可以击溃对方整条防线的爆破手,他们的防守配置也很招架得住诺维茨基、特里、约什·霍华德和斯塔克豪斯的攻击火力,究竟鹿死谁手,还尤未可知。2007年,拥有安东尼的活塞队是比那支只有詹姆斯的骑士队(全队上下只有詹姆斯一人的场均得分超过15分)更接近总决赛的球队,不过由于没有了大本,单靠拉希德很难限制得住邓肯,GDP达到最佳状态,总决赛的主导权终究不在活塞队手中。2008年,凯尔特人队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活塞队只有五成胜算,2009年东部形势波云诡谲,很难断定是谁杀出重围。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拥有安东尼,活塞队至少有希望再多进两次总决赛、多争取到一座总冠军,不过想要追求更多的话,就需要一些运气加持,考虑到杜马斯后期那一系列堪称“赌怪”的操作,我对2009年后的活塞队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而且纸醉金迷的纽约也会撩拨着身在汽车城衰败经济氛围之中的安东尼产生“生活在别处”的念头。
如果安东尼能有冠军加冕并在世界瞩目的总决赛舞台上多次留下自己印记的话,即使在生涯后半段离开汽车城,他的球衣也会高悬在活塞队的主场上空,与比卢普斯们一同成为属于这座城市永远的标志和美好的记忆。当初与詹姆斯并称为“绝代双骄”的他,到头来,也不会沦为衬托他人成功的配角。
但梦总是要醒的,安东尼与活塞队终究没能在彼此最好的时光里相遇,现实世界中的他走上了一条与美梦截然相反的路径,虽然他还是大有希望在退役迈进名人堂(98.18%),但届时两手空空的他难免会黯然神伤,因为他既不会以一个赢家的身份被人铭记,也没有球队承诺会退役他的球衣。
哎......他终究还是没能成为谁心口的那颗朱砂痣,只变成墙上的一抹红,只能茫然的看着时光流淌,最后斑驳成旁人无法辨别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