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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联盟不会去“禁止”这种行为,但很有可能会有相应的策略去“调控”这种行为,这其中是有一定区别的。
首先,禁止,是一种类似于行政式的,规定式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有一个很明确的界定才能判别这件事情能不能做,而所谓抱团,则很难界定,杜兰特去勇士叫抱团,保罗去火箭算不算抱团,乔治留守雷霆算不算抱团,莱昂纳德和德罗赞互换,这不成了“交替抱团”了,抱团的定义是什么?2人3人还是4人,水平达到多高叫做抱团?都场均20+,25+?这种定义太模糊,太模糊的东西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很难实际进行应用。
其次,不能禁止,那未必就没有办法了么?其实不然,题主也说了,NBA是商业联盟,商业联盟的事情,那么最好就用“商业规则”的方式去解决,联盟为什么有工资帽,有奢侈税,有新秀工资限额、顶薪工资限额等等一系列的规定,就是典型的用商业的方法解决类似的问题,换言之,用“市场经济”去解决,这是NBA行事的一种方式,通常也是美国人常用的处理方式,毕竟他们就是这种思维模式,如果规则不完善,就制定完善新的规则(联盟这么多的条款就是这么应运而生),但通常不会生硬的做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