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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更喜欢科比,原因是篮球回归到本身就是一项单挑的游戏,科比的个人实力更强。那些说组织能力更强的球员,本质上(注意,本质上)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进攻没有足够的把握,所以更多选择传球。比如,隆多,隆多之所以传球多,是因为他自己的投射能力不足;皮蓬被称为组织前锋,原因是队内有一个叫乔丹的大神让他失去了进攻端的自信;同样,当我们看到哈登的时候,也有这样感觉。为什么科比面对双人包夹还能稳稳把球打中,而哈登面对双人包夹更多是传球?原因还是个人进攻实力的问题。
所以,回到问题的本质,无论在篮球场上你是更喜欢单打还是更喜欢传球,其本质都是为了得分,人们会倾向用自己更擅长的方式做事情,如果你不擅长得分,那就多传球,如果你擅长得分,就尽量单打。因此,单打和传球本身都没有对错。
NBA的球员,服科比,那是因为他们被科比打服了。别的不多说,这幅图应该足够说明问题。
詹姆斯是一位更聪明的球员,但他身上的基因更多了几分功利色彩。詹姆斯的职业生涯应该说非常精彩,他的几次选择本身也没有什么问题,都是非常聪明的决定。在骑士无法获得总冠军,所以他前往迈阿密,最终获得成功;此后,詹姆斯返回克利夫兰,再次为家乡带来总冠军,从商业角度来看,詹姆斯基本上弥补了当初出走带来的负面影响,我本人并不喜欢詹姆斯,但当他为骑士拿到总冠军后,路转粉;最后,詹姆斯离开骑士,前往洛杉矶,因为那是他为家人做地决定,同时那里还有他退役之后的生意。不得不说,如果你从纵向来看,詹姆斯的很多决定值得我们一般人学习,我们当然不可能像詹姆斯那样想去哪里,哪里就会接手我们,但我们至少可以学习詹姆斯的远见,这会让我们年龄大了之后的生活更加轻松。
因此,媒体更喜欢詹姆斯,因为詹姆斯更圆滑,更擅长制造话题。同时,詹姆斯自出道开始就是一位情商很高的球员,而科比由于执着多少在这方面不如詹姆斯。只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科比也慢慢开始变得圆滑起来,他不再执着,因为岁月不允许他一直任性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