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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NBA 官方在总决赛G2比赛后,发出了裁判判报告。
首先,这份裁判报告并不是整场的裁判报告,而是最后2分钟的裁判报告。
小编认为,NBA官方是想在最后时刻,通过这样一份裁判分析报告来约束判罚的正确性和准确性,来减低因判罚因素导致比赛朝向错误方向进行的可能性。以保证胜负是由球队来决定。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是这个毕竟是最后2分钟的报告,并不能代表整场比赛判罚的正确性。
报告指出最后2分钟时刻一共三个漏判和一个错误判罚
而小编认为:
误判是真的可能改变比赛走势的存在。
我们看这个误判的情况:
比赛还有1:10秒时,卡哇伊接球从右路三分线附近突破到油漆区起手时,考辛斯下手把球打掉 ,裁判判罚为考辛斯大手犯规, 当时考辛斯情绪稍稍激动,注意是稍稍激动,并非过激。裁判给与猛龙队2次罚球的同时还给予一个技术犯规。
注意当时的比分是106:98 8分的分差,1技术犯规和2次罚球 可以说直接给了一根救命稻草给了即将被水花淹没的猛龙。同时考辛斯的犯规数由4次变成5次。
另外,漏判的都是走步的嫌疑,也就是说,球员中枢脚移动了但是球还在手上。
第一个漏判: 最后45秒,西亚卡姆接卡哇伊分球,篮下受到考辛斯补防和格林的围堵, 西亚卡姆 在卡位时 移动了中枢脚。
小编认为,这个判罚漏判情有可原,比较2当时的比赛强度下,格林和考辛斯都在夹击西亚卡姆,裁判的关注点在考辛斯和格林的上半身,是否犯规,推人等动作。 而中轴脚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 情有可原!
第二个漏判是:
西亚卡姆上回合不进(走步),猛龙抢到进攻篮板,卡哇伊左侧三分钱外突破格林,注意双方身体并未接触,即没有身体对抗,在出球前先抬起中枢脚,走步。
小编认为,这个球漏判就是裁判的责任了,裁判距离他们两个也就1.5米的样子,弱侧还(即正面)还有一个裁判在观察, 无论什么动作都尽收眼底。这个就应该判罚了,无论从观测角度和专业知识来说裁判都不应该漏判这个细节! 虽然说NBA为了比赛的流畅性,球员处理球时如果有走步,一般在自己的半场是不会吹罚的。 但是这个总决赛G2 最后时刻还无视就说不过去了。
第三个漏判
库里还有15秒左右的时候接球,移动了中轴脚。当时情况是范弗利特和西亚卡姆准备包夹库里,有身体对抗,裁判可吹也可以不吹,但在最后时刻应该不吹,比较双方都没有过大的动作,球权也在初始球权的一方,让球员自己解决战斗。这个漏判也情有可原!
虽说,判罚队勇士有利,但是这个无非是官方给的一个最后2分钟的报告而已,仅仅而已,并不能改变什么。不知NBA裁判是否会因漏判和误判 罚款之类的就不知道了。
这次比赛的裁判报告只不过增加了勇士球迷反击非勇士支持者的砝码罢了。也给勇士这次非常惨烈的胜利 增加了 惨烈的程度。 对于喜欢挑事的球迷和媒体来说这个是一个爆点而已。对于理性的球迷来说,忘了它吧,输了就输了 赢了就是赢了。重要的是精彩的比赛。那就足够了!
最后的最后,引用乔丹回复雷吉米勒的话说: no call no foul (哨子没响就是没犯规) 乔帮主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