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天基体育领域创作者 我是90后理科生,爱好篮球,足球运动
作为顶级的控球后卫,顶薪是毫无问题的。当年在快船,保罗拒绝了5年2亿的合同,选择交易到火箭为了总冠军播一把。
而18年的西部决赛保罗表现及其出色。当时3比2领先勇士后,保罗受伤,火箭连续输掉两场,遗憾的在主场失去了进入总决赛的机会。
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保罗不受伤,那么进入总决赛的有很大的可能是火箭队。而东部冠军骑士队的阵容实力由于欧文的离队而大大的下降了。可以说西决的胜者就是当年的总冠军。
火箭总经理,老板,肯定是希望在来年再战,因为他们已经有挑战勇士的资本了。老板不可能轻易的失去保罗,从而失去西决的竞争资格。所以莫雷无论如何也会留下保罗。于是一份顶薪合同应运而生。
球员毕竟是球员,打球的第一目的永远是挣钱,总冠军是第二位。毕竟人人都要养家糊口的嘛。谁还会嫌钱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