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里小球风潮的祖师爷、开山鼻祖、开宗立派的老师,是谁?
稍微懂点儿球的都知道,“疯狂科学家”唐·尼尔森,他受到了上世纪60年代奥尔巴赫先生的影响。
然而,要说让小球成为风潮席卷全联盟,成为各门派看家护院之根本招数的,是谁?
嗯,这次新球迷也知道了,是史蒂夫·库里以及整个金州勇士队。
从初露锋芒到席卷联盟,中间承上启下的桥梁,是谁?
答曰:本世纪初的那支太阳。
因为那支太阳队,是真正让小球战术能够带来胜利的,不容忽视的“邪恶力量”。
半个世纪前,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在场边对着队员们喊:“我们得跑得快一些!”。彼时还是队员的唐·尼尔森,在跟着奥尔巴赫的日子里拿到了4枚冠军戒指。不过,对于他来说,还有些更重要的收获。
在那个被巨人统治的上世纪60年代,红衣主教竟然通过跑轰(run and gun)战术,赢得了总冠军。
你当然可以认为他们会围绕史上最强的中锋之一拉塞尔打比赛,但事实上,不管拉塞尔是否在场,球队“跑起来”的风格从未受到影响——身高6尺9寸的拉塞尔,奔跑速度并没有比后卫逊色多少。
为了演练自己的快攻套路,奥尔巴赫让队内的大个子,比如拉塞尔,韦恩·恩布利等巨人;另一队,则让哈弗利切克带队,唐·尼尔森,萨姆-琼斯等小个子也在阵中。
当时人们认为拉塞尔带队的巨人一定能战胜小个子,但小个子们通过不断地抢断、快攻、投篮、传球统治了比赛——也是在这样的队内训练赛中,当时的凯尔特人们意识到了小个子也能统治比赛——只要找到正确的方式就行。
老尼尔森在凯尔特人打了11个赛季,期间拿了5个冠军,这种跑轰打球的方式,对他日后执教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作为教练的初期,老尼尔森还没显现出疯狂科学家的本质。直到他成为勇士队主帅,将蒂姆·哈达威、穆林以及里奇蒙德捏成了“Run TMC”组合,人们见识到了这位篮球场上的科学家对于速度的执着有多疯狂。当时,勇士的每场球得分几乎都达到了一百分。这种快节奏的进攻方式,甚至得到了一个新的名字——Nellie ball(老尼尔森式进攻)。
1995年,当时的小牛队还没有请来老尼尔森,但却已经打出了Nellie ball——场均扔进接近9记三分,领跑全联盟。
你没看错,当时的三分球就是这么不受欢迎。帕特·莱利直呼三分球是小花招,而拿到了三分球大赛三连冠的拉里·伯德,从来没有刻意练过三分。“我不喜欢这个东西。从来都不喜欢。”伯德说。
三分球的地位提升,源自一个来自欧洲的教练——迈克·德安东尼,如你所知,他正在带着休斯敦火箭打出最为极致的小球。
但当年,他身边能用的后卫,是史蒂夫·纳什。
本来就经过老尼尔森改造的纳什,到了德安东尼手里简直就像个开了挂的球员——即便太阳给他开出6年6300万美元的合同像是一场不被看好的赌博,但纳什还是用两个MVP证明了自己,老了照样能打,而且越老越妖。
当三十岁的纳什来到菲尼克斯,已经在老尼尔森手里被证明过全明星实力的他,受到了德安东尼的器重——毕竟,德安东尼也是个执着于快攻的疯子。
在执掌太阳队之前,德安东尼的战绩是21胜40负,着实不算亮眼。不过,纳什的到来,欧洲篮球的底子,以及其他球员出色的身体素质,让德安东尼决定搞点儿大事儿。
“七秒或更少”,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
2004-2005赛季,这是太阳震惊联盟的一季——开局阶段的三场球,纳什带着队友每场轰下110分上下的得分,并且命中率达到了百分之五十,每场净胜对手高达24分。美联社甚至都被这支太阳震撼了:“你能想象吗,这支球队刚刚换了组织后卫。”
最开心的当然是纳什,他经过三场球就确定了这是他合作愉快的队伍。这个每场和队友击掌200次的家伙,堪称21世纪前十年最好的球场指挥官。
这一年,菲尼克斯62胜20负,追平队史纪录的同时,顺手拿到了联盟常规赛第一的宝座。
即便太阳没能如愿靠着进攻夺得冠军,但他们还是俘获了联盟中许多观众的芳心。而且,进攻这件事,终于被更多球队重视了。
共同被重视的,还有三分球——当年,太阳全队扔进了796个三分,比排在第二的号称三分大队的西雅图超音速,多了130个。
德安东尼直接对着全联盟叫嚣:“你真的敢收缩到禁区防守吗?”
三分球的价值,被全联盟都意识到了。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
让三分球、空间型内线被更多人认可的,是一个几乎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钱宁·弗莱。当然,这个大个子后来在骑士被更多人认识了。
2009年,这个刚刚结束新秀合同的家伙并不为人所知,而且,他在加盟太阳之前,一共只进过20个三分。
当他来到纳什身边,第一年,轰进了172个三分球。
第二年略有下滑,171个。
对了,这两年,他都是联盟的三分王。
身高2米11,这个大个子的投篮天赋彻底被开发,也让空间型内线,从奥库、萨姆·帕金斯这样的时不时扔一个的类型,变成了能够被用作常规武器的存在。
弗莱的成功仿佛是一颗信号弹。自从他炸开并崭露头角,三分球被更多的球队赋予了更多的战术意义。三分球地位提升、小球风潮盛行、就是从弗莱成为联盟三分王开始的。
2015年的总决赛,东西部分区决赛的四支球队分别是勇士、火箭、骑士、老鹰。
当年的三分命中数球队榜上,排名前五的是火箭、勇士、快船、骑士和老鹰。
多说一句,快船当时是被火箭以4-3逆转战胜的——当时世界上最强的五支篮球队,都意识到了三分球的重要性。
说来也巧,再后来弗莱进入总决赛面对的对手大多数是投三分投出花儿来的勇士。当然,弗莱也在骑士得到了一座冠军奖杯——即便他在总决赛舞台上一记三分都没命中。
另一个巧合是,对面的主教练科尔,曾经是把他招募到太阳队的总经理。
勇士靠着小球打法得到了四年三冠,小球风潮席卷了联盟,现在的4号位和3号位,位置模糊,且都有一手不错的三分球,甚至五号位都要被要求能投三分。速度、三分球、攻守转换、换防这些被看作异教徒的把戏的东西,开始成为联盟主流。
观赏性是否提高了,见仁见智,小球风潮是否会被一个奥尼尔那样的怪物结束统治,也有待验证。
我们已知的是,快打旋风、小球风潮这种东西,已经存在了许久。它辉煌过,灿烂过,也没落过。
战术其实没有高低之分,球队和球员却有强弱之别。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纵使诸葛维奇老爷子不喜欢,纵使很多老球迷不喜欢,但小球风潮还是成为了主流。
不知道奥尔巴赫先生,现在是否正叼着雪茄看着跑得越来越快的球员们,琢磨怎么让他们慢下来呢?
我是有点儿期待NBA重回那个慢慢打磨攻防套路的年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