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夏,禅师签约湖人。鲨鱼、科比、杰克逊,走到了一起。珍妮·巴斯后来回忆:“他的眼神中散发着平静而深邃的光芒,在见到他的一刹那,我就知道,有些特别的事要发生了。”而曾经和禅师两次在季后赛中交手的鲨鱼张大嘴巴:“哈哈,这太棒了,咱们现在是一伙儿了。”
这是公元后第二个千年结束前,公牛王朝解体后,NBA最激动人心的相遇。
在禅师和湖人全体队员的第一次见面会上,禅师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发表演说。核心思想是,作为一个意在夺取总冠军的团队,每个人必须专注于球场,不可将篮球和其他工作摆到同一高度。换而言之,抵制外界诱惑,让自己活得更有目的,更有效率。
你得承认,禅师这话很有意思。
但事实上,作为一个联盟球员,而且还是洛杉矶湖人队的球员,这些问题根本就是很难避免,除非是科比这种极品。无论怎样禅师的话击中了大部分人的软肋,让他们无从反驳。至于他们收不收敛,那根本不在禅师的考虑之内,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他带着8年6冠的光环批评了他们,在第一次见面中轻松树立了自己的威严。
了不起的语言艺术。这段话远胜过什么“携手并肩,共创辉煌”。
但有意思的是,科比在这里再一次成为了湖人中的另类,他显然不明白菲尔那段话中的真假虚实,他把这段话当成了禅师的真心话。他们当初绝对没想到,他们各自遇到了生命里的天魔星。这段故事最终成为科比丰满的职业生涯中最有内涵的篇章之一。
他和禅师从最开始就相互误解了对方,这让科比成功取代禅师执教过的所有天才,成为最让禅师纠结的人。
纠结达到高潮时,一个说对方“孺子不可执教”,一个建议对方“闭嘴,反省”。然后以科比续约,禅师走人结束第一个回合。科比让禅师羞怒交迸,科比也受到了来自禅师的无数非难和打压,一切以2004年雪上加霜的《最后一季》为终极代表。
直到他们两个在一起再次连冠,禅师真正隐退,这段悲喜剧才算告一段落。最终成为一个典型的一老一少两个骄傲天才之间的寓言故事,耐人寻味。这些当然是后话。
接下来,是他对湖人的组装和改造。
由霍里出任大前锋的湖人低位防守吨位不足,尽管有鲨鱼存在,但碰上马刺双塔禁区就会沦陷。湖人在禅师到来的那个夏天没能网罗到凶悍的奥卡利,于请出80年代效力于湖人的联盟铁人AC·格林,NBA连续出场纪录保持者,不可思议的1278场,外加出勤率99.8%。霍里出任替补,就此开始了他在湖人刺杀无数的犯罪生涯。
湖人同时找来了两个老后卫,哈伯和布莱恩·肖,前者,公牛王朝主力控卫,后者,鲨鱼的魔术队友。本来不够老辣的湖人后卫线一下子拥有了两块上佳老姜。
再加上禅师自己,前一年还显得美中不足的湖人阵容一瞬间完成了最后升级。
但只有人还不够,把这一堆样式各异的武器组装起来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禅师选择的组装模型的是温特的三角进攻。
温特当时说过,科比足够敏捷,运球和投篮都很好,但他的个人进攻实在太出色了,这让他很难同时顾及到团队。事实上,科比只是这句话的一半,另一半在鲨鱼那
里,除了“足够敏捷,运球和投篮都很好”这些后卫和中锋的固有差异所造成的不同,后面的那半句“个人进攻实在太出色了”云云,同时也说的是鲨鱼。只不过鲨鱼是领袖,科比是老二,于是就只提了科比。
鲨鱼和科比在某些层面上确实是共通的。他们资质卓越,不同凡响,骨子里永远唯我独尊,这导致他们经常用不太恰当的方式表示对对方的敬佩:相互拆台。至于对其他人,他们立马就没了这兴致。就说他们对三角进攻的第一反应——那是惊人的相似:
奥尼尔:一坨狗屎。
科比文雅了点儿:浪费生命。
两位核心的这种态度足以吓跑多数主教练,但禅师是少数中的一个。利用两个天才对冠军的强烈企图心,禅师摆平了他们。鲨鱼开始做大量的掩护,牵扯,干扰,同时在某些时间里离开了自己最喜欢的位置积极地移动,为队友让出空间。最重要的,他成了三角进攻的低位轴,战争策源地和策应点。当鲨鱼出现在低位,篮筐立马就有了被轰炸的危险。鲨鱼背身持球,弯弓盘马箭不发,只等队友从另一侧闪电切入,挥手送球,轻松上篮。这只是一个模型,实际战术要繁复得多。
科比开始更多有意识地利用掩护冲击禁区,释放自己万花筒般的进攻手段的同时,一次次隐蔽而富有想象力的传球划过对手的肋下,在重围之中连线鲨鱼,鲨鱼随即掀开人群,地动山摇的一记扣篮。没有人能挡住科比的速度和灵敏,也没有人能摁住在篮筐附近接到球的鲨鱼,这就是当时湖人用以羞辱联盟的独一无二的双人强侧进攻。就在当年的西部决赛中,这种进攻方式留下了一个世界级的空中接力。
这是三角进攻的精髓所在:进攻点分散,攻坚点无敌,球永远在成功率最高的位置上。
所谓分享球权并不仅仅是分享投篮,真正的球权分配合理与否,在于每一次进攻中球运转的范围的大小,以及参与每一次进攻的球员数量。如单核球队,就算唯一的超级巨星把握每一次被包夹后的传球,就算每个空位射手都得到了数量可观的投篮次数,就算每一个内线蓝领都有机会空中接力,球权也仍然是不平衡的。因为每次参加进攻的都不是全队,永远是两三个人,要么是巨星+射手,要么是巨星+蓝领。关于这一点,阿伦·艾弗森和勒布朗·詹姆斯应该深有体会。
这也是强队和冠军球队的差别,冠军球队的进攻虽然最后也是只有一个人在完成投篮,但所有人都为这次进攻做出了贡献。这样的进攻成功率当然高。而冠军球队却是需要特定的硬件的,这道理人人都懂,而真正有机会实践的却总是少数。
这样,以鲨鱼作为低位轴心,以科比的内外串联保证进攻流畅的湖人体系成型了。他们作为一个十多人组成的整体,内外兼顾,刚柔并济,能快能慢,天赋与经验兼备。他们将以更加霸道的姿态打量联盟的王座。
就这样,新世纪,新千年,湖人来了。
就在1999年前后,也就是科比首发的第一个赛季里,在某一次专家和球迷的互动中:
球迷问:科比是如今年轻球员里最优秀的吗?
专家答:你说的最优秀是指全场无人防守的扣篮表演吗?如果是这样,那科比的创意和观赏性确实无人能敌。但如果言归正传,你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答案”。
“答案”是阿伦·艾弗森。
阿伦·艾弗森,身高1米83,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不仅仅限于球员层面。他大科比4岁,但在那个新秀之年里,他同样显得青涩。但和科比不同的是,他家境贫寒,篮球生涯从街头开始,并以街球之王的身份成为那一年的状元,进入NBA。
在媒体的眼里,街头走出的小伙子们,往往就是“顽劣,叛逆,捣乱,不听话”的代名词。在科比还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保留着温良恭俭让的金童形象时,艾弗森已完全展示出了他的桀骜不驯,当然还有他无需向任何人低头的速度以及控球才华。
艾弗森从未想过要隐藏自己的个性,而媒体则别有用心地引诱他。他在NBA的第一战,对雄鹿,19投12中,30分,虽然输球,但抢走所有镜头。对公牛,他表现得完全不像新秀,毫不畏惧地得到30+的同时,留下了连续交叉运球晃开乔丹的经典镜头。
当他和科比等新秀出现在当年的全明星周末的时候,他的衣着装扮震惊了每一个人,他不穿西装,热爱轻袍缓带的嘻哈风格。上身是锐步衬衫,下面肥腿裤子,头顶歪戴着一顶帽子,而且他不怎么分场合,若是在他的主队所在的费城,他的身后定然会出现一群街头朋友,前呼后拥,极尽张扬。